关于开展学校2023-2024学年度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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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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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后勤工作处


各院系、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学校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资产核查工作。

一、工作目的

(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增强人员责任意识。

(二)对资产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原因,逐项整改,确保账实相符。

(三)完善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固定资产核查,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并为上级主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进一步推动学校固定资产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四)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固定资产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范围

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一般教学设备设施、专项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家具、交通工具、软件、其它资产等。

三、工作内容

(一)各单位自查调整工作

1.各单位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开展资产核查

2.各单位对照固定资产(软件)的核查台账,指导资产保管人逐一进行核查核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3.对账物相符的固定资产(软件)要核对存放地点、实际保管人等信息

4.资产核对完成后,及时完成本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调拨,调整存放地点、实际保管人。

5.同时对有账无物和有物无账的事项要进行排查。

6.对多余办公资产(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学生桌椅)集中收回,统一调配。

(二)学校复核调整工作

1.学校对各部门、各院系实际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账、物是否一致以及固定资产的完好使用情况等,复核结果双方要进行确认。

2.学校在进行各部门、各院系固定资产账物核实过程中,对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对部分当前不使用的闲置固定资产,要在核查的基础上加强管理或进行调剂。

3.各部门、各院系对内部变动人员,地点变化,实时做好内部资产调拨工作。

4.涉及部门、院系之间的资产交接,由交接双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后勤处资产科统一完成资产交接手续及账目调整工作。

四、工作时间要求

序号

时间要求

工作内容

1

5月30日

动员部署工作会议

2

5月31日-6月10日

对院系、部门所有人员保管资产的开展自查

3

6月15日前

完成院系、部门内部资产调整

4

6月16日前

提交固定资产调拨单

5

6月20日前

完成全校固定资产调拨

6

6月24日前

院系、部门所有人员保管的资产进行确认

7

6月25日-7月10日

对院系、部门资产开展核查工作

8

9月10日前

完成固定资产登记表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覆盖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清查盘点的组织工作,做好布置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协同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三)各单位在清查盘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自纠自改,并逐项完成相应整改。对盘点过程中存在的瞒报、虚报等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后勤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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