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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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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现代服务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食堂委托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GZZ 20210917001
项目名称: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现代服务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年39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现代服务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食堂委托管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目前在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经营服务项目和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民族餐厅经营服务项目的中标的单位,不推荐为本项目的成交后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磋商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属于无效响应)。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23:59:59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14楼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放弃说明。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1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1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和变更会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磋商文件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注:本次采购文件及后续如果有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会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持续关注项目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2号
电话:0518-85899289
2、采购代理信息
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14楼
电话:0518-85837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18-85899289
十、疫情防控事项
磋商采购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磋商地点。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磋商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磋商仪式结束后请在场外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