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开展教师赴企业锻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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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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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关于全市职业学校组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通知》《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等文件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专任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对标《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专任专业教师平均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2个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第二章第四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二、岗位面向。鼓励教师到校企合作企业开展企业实践锻炼,各院系应积极与相关企业联系,为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提供帮助。专任专业教师应到专业对口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锻炼,鼓励公共基础课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
三、纪律安全。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和党规政纪,自觉遵守企业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实践锻炼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材料提交。
1.附件1:连云港市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情况统计表,纸质稿一份、电子稿,分系部汇总;
2.附件2:连云港市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登记卡,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分系部汇总;
3.各系部汇总,将附件1、附件2于2021年9月10日前交教学科研处钱晋。
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科研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