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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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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报送 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的通知》文件和省联合院召开的2020年五年制高职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学校 2020年度五年制髙职四、五年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类别
(一)毕业生学费资助
五年制高职 2009-2020年应征入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2013-2020年应征入伍的往年毕业生,均可一次性获得四、五年级两个学年的学费补偿资助。
(二)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
五年制高职四年级或五年级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再申请国家资助。
2011-2020 年退役复学到学校五年制高职四年级的学生(补报秋季入伍的,入伍时已是我校四年级学生。夏季入伍的,入伍时已读完三年级),可获得四、五年级两个学年的学费减免资助。
2011-2020年退役复学到学校五年制高职五年级的学生,按照在校生应征入伍减免资助四年级学费,按照退役复学补偿资助五年级学费。
二、资助标准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标准,按相关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进行资助,我校为每学年4140元。
三、系统填报要求
1.高职毕业生应征入伍前须在全国征兵网(http: //www. gfbzb. gov.cn) 进行实名注册、网上报名,由学生本人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否则,高职两年学费不予资助。
毕业生、在校生、士官生成表I,退役复学生成表II;五年级入伍五年级复学学生,会生成表I和表II各一张。申请表I和II,都是学生填写了基本信息后,自动生成。表II要备注入伍通知书号,入伍批准书号。
申请表中重要信息: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制(2年)、入学年月(高职四年级9月的时间)、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
2. 学生工作处对照政策认真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于2020年10月30日前录入“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中的“学费补偿"子系统。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院系于 10 月28日,由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将下列纸质材料送至学生工作处1-811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退回。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正反面打印2份,含表I、表II;申请表由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手填及复印无效;表II需备注入伍通知书号、入伍批准书号信息);
2. 学信网证明;
3. 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学生工作处准备);
4. 毕业证书或在校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5. 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6. 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7. 毕业生学费补偿汇总表(学生工作处准备);
8. 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学生工作处准备);
9. 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数据汇总表(学生工作处准备);
10.入伍批准书号,如(2015)苏字第 011353 号;入伍通知书号, 如 NO0012387;退役证书号,如装退字 第******号。
11.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号(必须是连云港市且可以使用的);
12.征兵网的用户名和密码。
(二)学生工作处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一周内,从系统中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受理回执”并填妥回执内容,通知学生领取。
五、其他事项
1.如果相关学生确实应征入伍,但未到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则由班主任负责报名。
2.相关班主任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如果今年有高职学生应征入伍,但因相关班主任没有通知到学生,造成学生本人未将信息录入系统,导致学费无法补偿,后果由相关班主任负责。
3.上述材料和工作完成后,学生工作处将所有信息录入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到省联合院进行现场审核。只有材料齐全,全国征兵网和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中都有该学生信息,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才予以补偿学费。
学生工作处
2020年 10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