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各实践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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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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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自查的通知》和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我校实践教学场所安全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实训基地

1.入口醒目处张贴实训基地安全管理网络图;

2.入口醒目处张贴实训基地安全示意图(含安全通道、消防布点、重大风险布点等);

3.实训基地各区域功能划分合理;

4.安全公示栏;安全检查安排表、记录表、奖惩整改通知等;

5.有安全警示标识、标语等;

6.专用(特种)设备建立设备档案、专职人员资质档案备查,危化品按相关要求专门建立档案。

二、各实验实训室(区)

1.门外醒目处张帖门牌(含门牌号、实验实训室名称、功能简介、管理责任人、联系电话);

2.门内醒目处

1)X实验实训室(区)规章制度;

2)X实验实训室(区)教学课表;

3)X实验实训室(区)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X实验实训室(区)安全风险点巡查记录表;

3.专用设备附近醒目处

1)XX设备操作规范

2)XX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XX设备运行状态卡

4)专用设备、压力容器、表、阀、消防设备应有专业检验合格标签。

4.高空、高光、高温、高压、高速、带电、易燃、易爆、有毒、粉尘、辐射、易重物打击伤害等设备附近

1)应设置警示护栏或警示标线,如有必要可设安全通道;

2)醒目处张贴风险辨识卡和警示标语;

3)醒目处张应急处理流程及求助电话;

4)易倾倒物设置加固装置;

各系部组织人员立即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如现场无法整改到位、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设施设备立即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将所查情况如实填写《实践教学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表》于2020年5月7日交教学科研处钱晋汇总提交学校研究解决方案。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教学科研处

                    2020年5月2


附件: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实践教学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