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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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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发光字拆除及重新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发光字拆除及重新安装项目
二、项目说明:
项目内容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发光字拆除及重新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7.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8.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公司: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3日每天9:00至17:00;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6日14:30;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7年9月6日15: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图文楼708室;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15:30;
开(评)标地点: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图文楼708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112329
八、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3日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