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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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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食药监食餐〔2016〕183号
关于2016年度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评定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上报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初评A级单位名单的通知》(连食药监餐〔2016〕162号),全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其中A级单位经餐饮服务单位申报、县区初评,并经市现场抽查复核,认定304家餐饮服务单位为我市2016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现予以通报(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增强餐饮服务单位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餐饮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各地要加大对C级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指导B级、C级单位加大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投入,帮助B级、C级提高量化分级等级,全面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附件:2016年度连云港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
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