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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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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思路,本着办好食堂、方便师生、服务教育的宗旨,校党委决定将学校食堂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普通中专学校。
学校现有在校生4000余人。学生南食堂建筑面积7594平方米,共分为2个学生食堂,可分2家分别经营,每个食堂面积为3797平方米。学校为各学生食堂配备了基本的厨具和设施,要求经营者以学生为本,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
二、招标范围:学生第一食堂(东面一、二层)、第二食堂(西面一、二层)。
三、食堂设施:设备及学校提供服务以及承包方职责详见合同范本。
四、经营承包期限为:(2015年8月15日— 2017年7月5日)
五、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采用向社会公开招标形式进行。
六、招标要求:
1、投标企业资格
①报名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餐饮企业,有餐饮业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均需提供原件)
②经营学校食堂两家以上及满三年且无不良记录。(以与学校所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和无不良记录证明为准)。
③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需提交证明)。
④注册资金必须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较高的社会道德和责任感,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经营和商业风险。
⑤提供法人资质证明,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优质服务承诺书。
2、报价
参与投标者,直接在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金。
3、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通知书上的内容要求在24小时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设备押金。逾期不签合同或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时的承诺的,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资格。
七、投标须知:
1、参加投标人必须符合承包人基本要求方可参加投标。
2、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参加投标人向招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户 名: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开户很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花果山支行
银行帐号:3207050291010000228220
3、投标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作自动放弃论处。
4、本次投标设拦标价,开标现场公布,不足拦标价的视同自动放弃论处。
八、中标人的确定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中对投标资格文件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招标要求的企业资格原件在开标时提供备查。
九、承包款支付办法
中标人必须按签定合同支付承包金。
十、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0日9:00。
2.报名方式:在学校后勤管理处(2-107)报名,以书面登记为准。
联系电话:0518— 85899289、85899199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武老师
3、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8:50。
4、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在2-310会议室。
5、监督电话:0518-85899052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报价单、食堂经营思路、承包人个人工作经历、获得餐饮业荣誉、人员安排、服务承诺。
4、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或骑缝签名。
本招投标解释权归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