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职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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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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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处室: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要求,请各院系、处室分别对本院系、处室人员中在职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调查摸底的结果作为江苏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依据。请各院系、处室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将在职教师持证情况如实统计,登记在《教师资格信息登记表》中。登记表的电子版和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请于5月21日前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lygzzrsc@126.com。 登记表的纸质稿加盖院系、部门印章后一并提交组织人事处范卫庆老师处。
附:《教师资格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
请认真研究表中举例,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无误。在填写时,有些栏目已经设置好了选择项,只可选择,不可修改需填写内容。
备注栏:本栏是为了单位的汇总表作准备,务必严格逐人核对,如果有属于下拉菜单里分类的人员,务必在该人员备注栏选择相应栏目备注,如果不属于下拉菜单里的分类,则不用填写任何内容,为空白。其中:
“证书信息待更正人员”,请写明待更正内容。
“证书有疑问待核查”是指证书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如:证书本身,证书信息,证书编码规则等。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或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认定。所以对持有外地教师资格书者,须核实持证人户籍所在地、真实工作经历及毕业证书(毕业时间须与教师资格证书获得时间相符),如果持证人教师资格证书上认定机构与实际不符,即使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能查到,也必须列为存疑证书,报教育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