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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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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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 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保证广大师生投诉监督得到及时、准确、有效处理。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投诉平台设立统一、公开的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平台,随时接
受广大师生的咨询投诉,提高处理效率。
姓名 | 手机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 |
王老师 | 13961370854 | 85899299 内线(6299) | 15号楼1- 101室 |
周老师 | 13776495488 | 15号楼1- 103室 |
二、相关程序
1、投诉登记
受理人员对每起投诉人投诉的内容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校长室汇报相关情况,并将投诉记录及时归档。
2、投诉办理
投诉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将第一手物件(即保留疑似食物、或拍下场景)交付投诉受理人员,投诉受理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验,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3、投诉反馈
受理人员应将食品卫生、服务质量投诉事件的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拆人的意见,直至满意为止。
另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投诉登记表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