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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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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试有关要求的说明:
一、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8:00开始,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报到地点学校2号楼313室组织人事处。学校地址: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区振华东路2号。因学校离市区较远,校园较大,请考生留有足够时间到校报到。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说课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说课、答辩满分均为100分,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考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说课、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遇成绩相同,以答辩成绩高者入选,仍相同的,需进行加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1.说课:抽取说课篇目后,根据说课的一般程序准备说课稿,并用15分钟以内的时间向评委作口头表达。说课教材分别为:
序号 | 招聘岗位 | 说课教材 |
1 | 舞蹈教师 | 《舞蹈》(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 7-04-009637-4) |
2 | 汽修专业教师 |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ISBN 7-5054-4765-4) |
3 | 机电专业教师(轮机) | 《内燃机构造与原理》(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ISBN 978-7-114-07743-2) |
4 | 烹饪餐饮专业教师 | 《中式烹调技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 978-7-04-026077-9) |
2.答辩:在说课后就说课内容及相关专业知识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为5分钟。《说课答辩评分表》附后。
三、考试规则:
1.考生应于当日上午7:30-8:00持身份证到学校组织人事处(学校2号楼313室)签到,迟到一律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遵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出入,并将所携带的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其他设备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存。凡发现考生进入准备室时将上述物品带至个人身边的,取消个人考试资格。
3.考生在候考、备课时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备课内容。
4.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到成绩公布室(3号楼 室)等候考试成绩公布,拟录用考生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信息。
5.说课答辩基本程序:
第一步,抽顺序号。各岗位考生抽签确定各自说课答辩顺序号。
第二步,抽说课篇目(章节)。各岗位第1号考生抽取说课篇目(章节),引导员将其带入准备室。其他考生在候考室静坐等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离开候考室。
第三步,准备说课稿。考生在准备室准备说课稿时,使用统一提供的教材和纸张,准备时间为60分钟。离开候考室时,不得带走教材。
第四步,说课答辩。说课时间是15分钟,由本校评委主持,引导员将说课人带入考场,告知评委说课顺序号。由评委宣布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考生要按照说课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说课,不得自报姓名和单位。计时员在说课时间剩余3分钟时,应提醒考生,在时间结束时,应报“时间到”。说课结束后,考生回答讲台上的答辩题,时间为5分钟。评委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向考生追加提问,追加提问时间不计时。
第五步,说课答辩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说课答辩室,到成绩公布室等候领取成绩单。
6.考生必须服从评委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考试规则。对违反考试规则的,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取消其复试资格或成绩。
附件:《说课答辩评分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说课答辩评分表
说课考生 签 号 |
| 说课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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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 权重 | 评价内容 | 评价结果 | 得分 | ||||||||||||
A | B | C | D | |||||||||||||
说教材 | 20% | 1. 简要、准确说明本次课教学内容的结构特点、地位和作用。创造性地处理和利用教材。 2. 教学内容设计有层次,联系性强。突出重点,把握难点。 3. 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完整,符合课程要求和学生实际,可操作性强。 | 20 | 16 | 1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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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教法学法 | 30% | 1. 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使用阐述清晰。 2. 体现新的教学理念,理论依据充分。 3. 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激发学生探究动机。 | 30 | 24 | 1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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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教学过程 | 30% | 1. 体现专业教育思想,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学思路清晰,线索一脉相承,循序渐进。 2. 教学过程组织严密,结构完整,教学环节分配合理,衔接自然。 3. 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4. 教学媒体优化组合,运用适时、适度、高效。 5. 反馈措施得当,应变性强。 6. 教学有特色,富有创意。 | 30 | 24 | 1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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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技艺 | 20% | 1. 语言规范、简洁、逻辑性强,生动、具有感召力。 2. 仪表大方,教态自然。 3. 遵守时间(到时停止说课;说课不足14分钟,每少1分钟扣1分) | 20 | 16 | 1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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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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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提问 | 答辩要点记录 | 等级 | ||||||||||||||
A | B | C | D | |||||||||||||
问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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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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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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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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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 评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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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委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拟定问题:
1.从教材中提出有关课程目标与任务、课程内容与要求、教材体例与特色等方面的问题;
2.从说课中的教学设计提出有关教法学法、教学策略、教学结构等方面的问题;
3.从说课中的教学实施提出有关目标达成、师生互动、学生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工学结合等方面的问题。